关于公布2025年6月(第一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5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20256月(第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已陆续更新于研究生管理系统,请各位研究生及导师自行查阅。

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意见处理办法如下:

1、评审专家对学位论文的总体评价均是“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直接答辩”的,收到评阅书后,研究生应根据专家意见及建议逐条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答辩。专家盲审意见修改情况表(网站下载最新版https://gra.njucm.edu.cn/2021/0302/c2942a71201/page.htm,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的附页),将作为论文申请答辩材料之一。因系统程序完善在最后测试阶段,故《关于做好20256月(第一批次)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将在5月中上旬挂网通知。

2、评审专家对学位论文有一份“不同意答辩”或“修改后重新送审”意见的,如研究生本人及导师认为盲审意见确实存在学术观点分歧,可提出申诉申请。需申诉的研究生请按附件要求提供相应纸质及电子材料申诉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由培养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版打包材料由培养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学位办邮箱(请检查学生是否按格式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导师是否同意申诉)研究生院将根据申诉论文学科分布情况,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存异申诉论文进行评阅,根据评审组最终意见决定是否具有本批次答辩的资格。

3、评审专家对学位论文有两份及以上“不同意答辩”和或“修改后重新送审”意见的,不可提出申诉,不具有本批次申请答辩的资格。

4、第一次申诉申请培养单位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2912:00不接受个人发送)。盲审意见在第一次申诉时未出来的同学可参加第二次申诉,时间另行通知。每人仅有一次申诉机会。

 

附件:申诉材料要求.docx

汇总表.xlsx

申诉表.doc

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存议专家复审评阅书.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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