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备召开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者:杨楠发布时间:2024-04-29浏览次数:3865

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自第十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以来,本届研究生会历时一年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拟定于2024517日、18日召开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团的十九大精神,团结带领全校广大青年学子,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我们回顾和总结2023年校研究生会的收获与成果,展望和规划未来一年的工作方向与重心,发挥研究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作用,不断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力,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全面发展,与时代同频共振、为梦想踔厉奋发,为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一流中医药大学努力奋斗,在迈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奋进的新征程赛道上奋力前行。

二、大会主要任务

1.听取、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八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工作报告》;

2.选举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3.选举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成员;

4.听取、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三、筹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任:史文川  张 

副主任:邵  刚    佳 刘启仲 魏  玥 尹婷婷

  员:杨晓娜  孙浩楠 许丙嵩 廖太阳 张雅君 袁宸 丁子淳 王佳妮 陈志 徐安迎

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下设秘书组、联络组、会务组、代表资格审查组和提案组五个工作小组,负责文件起草、宣传发动、会务准备、资格审查和征集提案等筹备工作。(见附件1

四、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代表名额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大会代表名额80名,均由各培养单位选举产生。其中,来自非校、院级研究生会学生骨干的代表比例不低于60%,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组织、社团,同时兼顾党员比例和专业结构,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院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筹委会根据拟定代表人数分配名额到各培养单位(见附件2)。

代表产生程序:

1.各培养单位组织召开全体研究生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或主要班团干部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征得所在单位党委同意后,上报筹委会;

2.筹委会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代表名单,在校内公示;

3.各培养单位(代表团)推选出团长1名,负责本代表团相关工作。

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需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正式团组织关系的共青团员或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自取得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以来从未受过院级及以上行政处分,敢于并善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具有全局观念和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5.学习勤奋刻苦,学业优良,在同学中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成员产生办法

第十九次研代会常任代表会议拟设成员35人,候选人38人。常任代表会议成员由各培养单位召开全体研究生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或主要班团干部会议,从大会代表中民主选举产生(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3),经公示并报大会筹备委员会原则同意后,提交第十九次研代会差额选举产生。其中,现任研究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

常任代表会议职责:

1.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2.监督校研究生会章程的实施情况;

3.听取、审议校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4.召集研究生代表大会;

5.决定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等事项;

6.选举产生出席江苏省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7.讨论和决定应有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常任代表会议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代表条件;

2.自取得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以来,成绩优良,无学位课不及格情况;

3.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如实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传递党的声音和关怀,正确行使学生组织内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六、材料上报

材料报送包含附件4-7:《代表登记表》、《代表汇总表》、《常任代表会议成员候选人汇总表》、《常任代表会议成员候选人简介》。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报送材料整理汇总工作,于5月9日(周四)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nzyyhbgs@163.com。另,直属单位需将纸质版审核后盖本单位党委(总支)、分团委公章,送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05);非直属单位由各培养单位审核后,《登记表》不盖章、《汇总表》盖本单位(科教科或教育处等)公章,将扫描件发至邮箱:nzyyhbgs@163.com,上报后由研工部加盖研究生党工委、研究生院分团委公章。电子邮件主题统一命名:“XX培养单位第十九次研代会材料”。

联系人:尹同学 18851835056

杨同学 19805186898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doc

附件2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3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成员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4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x

附件5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docx

附件6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成员候选人汇总表.docx

附件7 XX培养单位关于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成员候选人简介.doc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