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1浏览次数:16

各培养单位: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在学校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校“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研究生)评选展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境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具体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在读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

1.“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研究生):5人,10000元/人。

2.“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研究生):5人,5000元/人。

三、推选要求

政治立场坚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握党的创新理论世界观和方法论,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家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个人追求融入国家发展,在服务人民中展现青春担当;专业素养过硬,学业优秀、技能突出,人文修养与创新能力较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道德品质高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强不息、乐观坚韧。

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基础上,推荐人选至少须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励志、文体发展、社会实践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并符合相应条件:

1.学术科研成果丰硕:热爱专业、潜心钻研岐黄学术,治学严谨、学业优异。积极投身中医药及交叉学科科研,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在全国大赛学术赛道、学科竞赛中作为主创获得高级别奖项,充分展现学术素养。

2.创新创业实绩突出:立足中医药特色,勇于突破思维壁垒,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商业思维,能将岐黄智慧转化为实际应用。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挑战杯”等国家级创新创业赛事中作为主创获得高级别奖项,或拥有授权专利、成功运营创业项目、获得融资,产生显著效益,彰显开拓精神。

3.励志成才事迹感人:面对学业、生活困境不屈不挠,心怀理想、逆境逐梦,以乐观坚韧的心态直面考验,依靠自身努力完成学业并帮助他人。候选人须在逆境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获评省级及以上“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或励志事迹被省级以上官方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4.文体竞技成绩优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深耕文化艺术或体育竞技领域,活跃于文艺展演、体育赛事,积极组织策划校级大型文体活动产生广泛影响,并带动同学参与。在省级及以上艺术展演、体育竞赛中获得高级别奖项。

5.社会实践贡献突出:厚植医者仁心与家国情怀,主动担当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公益帮扶、“三下乡”及基层服务,或能在防汛抗灾等应急志愿工作中发挥中医药专业特长。获评省级及以上“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个人,或牵头负责的志愿服务项目获省级及以上表彰,事迹被省级及以上官方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推荐人选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两年(2025年1月1日至今),注重考察其在理论学习以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已获得往届“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及提名奖的学生不再参评。

四、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学生自愿申报,各培养单位根据《2026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研究生)各单位推荐学生分配指标》(附件1)择优推荐,超过推荐指标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并请在2026年10月28日(周三)前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单位推荐及提交工作。申报单位需对推荐选手的现实表现进行评议,确保推荐学生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群众基础。申报材料需经学生评议、培养单位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签字盖章统一报送。

2.校级审核。学校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3)、事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

3.校级答辩。组织校级答辩会,由推荐候选人进行风采展评和专家提问答辩。个人展评时长不超过3分钟,答辩不超过1分钟,展示形式不限。根据展评结果确定5名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研究生),5名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研究生)。

4.结果公布。校级答辩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审议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5.宣传展示。入选的优秀大学生事迹将在学校相关媒体和平台进行集中展示。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须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统一推荐人选,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要求,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把控程序、遵循标准,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可靠、客观、真实。被推荐人条件不符,或推荐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个人获奖资格。

2.上报的事迹材料和推荐报名表须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和字数限制,两项材料均为专家初评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务必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相关证明材料由培养单位留存备查。

3.本次活动所有申报材料需在2026年10月28日17:00前报送。所有逾期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培养单位推荐人选相关材料(附件2、3、4)电子版原始文件及盖章签字扫描材料发送至ygbglb205@njucm.edu.cn。联系人:杨楠;联系电话:85811355。

4.材料清单:

(1)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研究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

(2)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3)

(3)事迹材料。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总字数保持在2000字左右,内容主要包括个人简历、突出事迹及所获荣誉等。事迹材料文字要规范,标题要凝练,不得插入图片(模板见附件4)。

附件1:2026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研究生)各单位推荐学生分配指标.pdf

附件2:2026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2026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瑞华杯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docx

附件4: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模板).docx


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