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二阶段报名的通知(二)

发布时间:2026-10-05浏览次数:11


各位同学:


我校将于10月6日—11日进行推免生第二阶段第二批次报名及择优选拔工作,热忱欢迎有志于报考我校的学生进行报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专业

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二阶段第二批次)》。

二、报名条件

1.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2027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2.关于专业报考条件等政策请参照我校《南京中医药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填报。

三、进度安排

1. 有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10月6日08:00 至 10月7日10:00 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只能提交一个专业志愿申请。

2. 各二级培养单位择优确定考核名单并通知考生。

3. 10月9日—11日,各培养单位组织择优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二级培养单位另行通知。

4. 考生须在择优考核阶段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审查:

(1)《南京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原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原件(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并签字盖章,可于10月14日前补交)、《诚信考核承诺书》原件;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3)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同时提供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备查);

(4)外语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反映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复印件(含科研创新证明、重要奖项证书等支撑材料,具体材料范围由各二级培养单位在综合考核实施方案中明确)。

上述申请材料同时作为材料审核的依据。请考生充分准备,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考核,并通报所在学校。

5. 考核内容: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及各二级培养单位推免考核实施方案。

6. 考核结果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网站公布。

7.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2027年最新研究生招生政策、推免政策等及时进行调整并公布,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通知,并参照执行。

8.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5-85811028。


附件1: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二阶段第二批次).pdf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pdf

附件3: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doc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pdf

            诚信考核承诺书.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