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09-15浏览次数:859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医药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品行表现优良,本科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3.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获得本科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经推荐高校公示并经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入学前须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二、接收计划

我校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规模不超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的50%,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接收程序

1.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方案、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陆续通过研究生院主页招生信息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申请考生须严格遵守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的日程安排,超过有效时间视为主动放弃。

四、体检工作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残疾人教育条例》等要求。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1. 所有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

2. 所有工作安排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六、工作纪律和监督

1.推免工作考核专家组成员名单在复试结束前为国家秘密级文件,各招生单位在复试组织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如有泄露,将严肃追责。

2.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负责推免生复试及录取的监督工作。

3.推免生须提供真实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材料虚假或资格审核不通过者,我校将不予考核、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4.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

邮编:210023

电话:025-85811028

邮箱:nzyyzb@njucm.edu.cn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