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建设,聚力提升研究生科研实践与创新能力,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南中医大研字〔2025〕21号)精神,现开展2026年“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计划”(以下简称“研创计划”)项目申报相关工作,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并能在毕业前完成研创计划者。距毕业年限不满一年的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作为第一申请人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仅限报1项,参与项目原则不超过2项。
2.项目内容需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及研究价值,预期成果具备转化应用潜力或学术理论突破价值。
3.申请人导师能积极支持其课题研究工作,研究生所在学科、培养单位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4.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建研究团队。
三、申报遴选流程
2026年“研创计划”项目实行“统一申报一般项目、后续动态遴选认定重点项目”的工作机制,采取“项目负责人申请—培养单位初审推荐—学校评审—立项公示”的方式。
1.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培养单位对项目的研究基础、创新性、可行性和竞赛培育潜力进行初审,初评公示无异议后排序推荐至党委研工部;
3.党委研工部统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一般项目拟立项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启动项目培育工作;
4.项目培育周期内,学校根据项目团队参与高水平科研创新实践竞赛成绩、阶段性成果和转化情况,实施动态考核管理,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认定重点项目,并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一)结项验收
项目培育周期为1年,实施“不定期”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将作为继续资助或停止资助的依据。项目结束后,团队须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结项申请、培育报告、竞赛成果及经费使用报告等材料,按“培养单位初评—学校终审”的流程完成结题验收。
1.培养单位结合项目培育进度、经费使用合规性、赛事参赛情况等进行初评,后报送党委研工部;
2.各项目团队与成员在培育期内,均需至少成功参与1次我校认定的高水平科研创新实践竞赛(见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竞赛适用目录(试行)》),并完成官方系统提交或通过校赛选拔(视为“成功参与”);
最终获批重点项目团队需在科研创新实践竞赛一类(A)竞赛中获得省级第一等次以上或一类(B)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
最终获批一般项目团队需在科研创新实践竞赛一类(A)竞赛中获得省级第三等次及以上奖项或一类(B)竞赛中获得省级第二等次及以上奖项。
以上科研创新实践竞赛见《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竞赛适用目录(试行)》。
3.党委研工部组织专家进行校级终审,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三个等级。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同时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原则上两年内不予再立项。
(二)项目管理
1.成果管理
所有参赛成果须以南京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参赛单位,项目负责人需为团队排序第一。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参赛主体、团队主创排序。
2.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的使用须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须用于研究生科学研究、实践创新与学术交流等的开支并实行专款专用,项目经费使用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双一流”与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南中医大财字〔2025〕4号)文件要求,不得挪作他用。经费预算安排应在立项申报书中明确。
五、材料提交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参照项目管理办法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经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6月22日中午12:00前提交纸质盖章版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党委研工部邮箱:ygbglb205@njucm.edu.cn。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地址: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仙林校区敬业楼205,联系电话:025-85811355。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6年“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计划”立项汇总表.xlsx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