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推进分类培养工作,着力提升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与实践能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我校本年度计划设立三类项目进行申报推荐,总计330项,项目具体分类与要求:
一、项目类型、定位与要求
项目类型 | 设立数量 | 核心定位与资助主体 | 关键要求与说明 |
1.产教融合类 | 50项 | 定位:面向产业与区域重点产业需求,解决企业真实技术难题,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 资助:校企联合资助。学校资助1.5万元/项,企业资助经费不低于学校资助。 | 1.项目课题原则上来源于合作企业。 2.实行校内导师与行业导师双导师指导制度。 3.我校各省级研究生工作站本年度须至少牵头申报1项,作为工作站年度考核和周期评估依据。(研究生院牵头组织) 4.与泰州医药高新区内“双高协同”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的项目,予以优先推荐。(药学院牵头组织) |
2.医教协同类 | 50项 | 定位: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促进医学与工学、理学等多学科交叉,推动临床问题导向的原创研究与成果转化。 资助:校院(附属医院)共同资助。学校资助1万元/项,附属医院经费不低于校级资助。(项目分配计划见附件1) | 1.项目须有附属医院临床导师或科研导师联合指导。 2.重点支持医工结合、新药或院内制剂研发、高端医疗装备、智慧医疗、大健康产品等方向。 3.各附属医院至少牵头申报1项,作为医院综合考核依据。 |
3.科技创新类 | 230项 | 定位:面向科技创新、经济主战场、产业与社会需求,支持自由探索与团队协作,提升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 资助:由各培养单位、课题团队资助。自科类1.5万元/项,社科类0.8万元/项。(项目分配计划见附件2) | 1.鼓励面向科学问题或解决关键核心技术的探索与训练。 2.各培养单位应积极筹措资源,对立项项目给予支持。 3.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科学问题或技术突破点。 |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境内全日制2024、2025级在读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业优良,能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每位研究生同期限主持1项。正在承担创新计划项目的研究生,不得重复申报。每位研究生在硕士、博士学段各仅限承担1项创新计划项目。
导师:项目须有我校在岗研究生导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全程负责学术指导与管理。产教融合类、医教协同类项目还须有来自企业或医院的导师(行业导师)。
合作单位:产教融合类、医教协同类项目申报时,须提交由合作单位出具并盖章的《项目课题与资助确认书》(附件3)。
三、结题验收要求
所有项目按期完成后,均需提交结题报告、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及经费使用明细。结题验收除审查是否完成《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外,必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成果要求:
要求A(竞赛类):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在研期间,须参加学校认定的高水平学科竞赛(附件4),并提供参赛证明或获奖证书。
要求B(成果类):以本项目研究内容为基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申请/授权发明专利、获得软件著作权,或研发的技术、方案、报告等获得行业权威机构采纳、认证或应用(需提供相应证明),或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
特别说明:
产教融合类、医教协同类项目,在满足上述A或B要求之一的基础上,其成果必须体现联合培养属性(成果署名包含合作单位)。
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将不予通过,其负责人及导师将影响后续相关项目申报。
四、工作安排
(一)《申报书》PDF文件(附件5,无需盖章)、《汇总表》Excel版及PDF盖章版(附件6),2026年6月23日17:00截止;
(二)《申报书》命名为:2026CX南京中医药大学+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代码+一级学科(专业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示例“2026CX南京中医药大学1005中医学博士***”。
(三)所有项目材料由培养单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箱nzyxwb@njucm.edu.cn,邮件名称:培养单位名称+科研实践创新计划。不接受学生个人发送邮件申请,逾期未报将视为放弃。
五、其他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应认真做好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意识形态、学术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择优推荐。
(二)所有推荐项目,将于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项目与申请人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研究方向相关,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研究方案可行,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和创新性,预期成果符合实际。原则上,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申请人导师应对项目申请内容进行指导、审核,保障项目研究的创新性、可行性和实效性。
(四)项目发表论文、专著等研究成果,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题验收材料。
(五)项目承担者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无法按期结题的;结题验收不合格的。
附件4 关于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高水平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5.202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申报书.doc
附件6 2026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