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药学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7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即日起组织开展第九届全国药学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征集范围与内容

(一)征集对象

征集工作面向我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师 (包括行业导师),优先支持与行业产业部门共同编写案例,原则上每个案例署名作者不超过3人。

(二) 征集内容

具体要求见教指委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药学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附件1)。

二、工作流程

(一)教师提交

7月6日前,教师提交编写的教学案例至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每位教师每届活动投稿上限为2篇(出现在第一作者位置或其他位置,均视为出现1次)。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署名版案例正文和教学指导手册(PDF版);

2.匿名版案例正文和教学指导手册(PDF版);

3.作者授权书(附件2,签字扫描PDF版);

4.单位授权书(附件3,须提交案例对象单位授权盖章的扫描PDF版,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单位授权书的,须提交经所在单位盖章的情况说明);

5.案例查重报告;

6.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6,Excel版)

每篇案例相关材料应放于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培养单位名称+作者姓名+案例题目,案例推荐信息汇总表请与案例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培养单位初审汇总。缺失文件视为提交无效。

(二)培养单位推荐

7月13日前,各培养单位择优推荐,将教学案例排序后填入汇总表(附件6,Excel版和盖章PDF版),并根据附件1要求,推荐2名优秀案例函评专家候选人,填写案例评审专家汇总表(附件7),与教师提交的其他材料一起,打包发送至培养办邮箱,邮件命名“培养单位+第九届案例征集”。各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6篇。

(三)研究生院审核

7月20日前,研究生院审核公布最终校级推荐名单。

(四)投稿上传

8月31日前,学校推荐的教学案例,经修改完善后,由第一作者上传至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系统( https://case.cdgdc.edu.cn), 投稿活动名称为“第九届全国药学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征集活动”。第一作者须登录网站申请成为教师会员后上传案例,具体操作流程参见《个人用户注册操作手册》(附件5)。

(五)案例评选

教指委秘书处将组织委员及相关专家对案例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提交至教指委全体委员会议进行审议,确定优秀教学案例入选名单。 11 月底前公布入选名单。

三、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卢老师,025-85811109。

邮箱:nzypy@njucm.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药学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药教指委〔2026〕3 号).pdf

          2.作者授权书.doc

          3.单位授权书.doc

          4.药学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收录规范.pdf

          5.个人用户注册操作手册.pdf

          6.第九届药学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推荐信息汇总表.xlsx

          7.案例评审专家推荐表.docx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