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6〕1号),现将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下简称“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第七批继承工作继承人。
2.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3.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4.第七批继承工作结业考核合格(视为临床能力已达到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
二、报名程序
1.网络报名
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注册并提交申请。
其中规培证书编号统一暂为:000000。
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5日。
2.电子材料预审核
本次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提交预审核。符合要求的继承人应于2026年3月6日(周五)下午3:00前将电子报名材料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nzyxwb@njucm.edu.cn)。
(1)南京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1)1份(PDF版)。
(2)身份证1份(PDF版)。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PDF版)。
(4)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学位证书电子注册查询结果(2008年9月之前取得学士学位者可不用提交)各1份(PDF版)。
(5)医师资格证书1份(PDF版)。
(6)第七批师承人员申报专硕士学位名单汇总表(附件2,excel版)
上述1-5的材料纸质复印件,均要签名以示负责,并按下述材料顺序整理装订,现场确认时和原件一并上提交审核。
3.招录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资格审查入学方式进行,研究生院将对第七批继承工作继承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26年3月7日(周六)下午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预审核通过名单。未按要求、材料有误或逾期未提交纸质函报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4.现场确认
预审核通过人员须于2026年3月9日(星期一)正常上班时间(9:00-12:00,14:00-17:00)持上述材料的原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现场图像采集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申请。
三、报名专业(授予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网络报名选“1058-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中医师承方向)”
附件1和2请填以下专业:
105701中医内科学 105702中医外科学
105703中医骨伤科学 105704中医妇科学
105705中医儿科学 105706中医五官科学
105707针灸推拿学 105709中西医结合临床
105710全科医学(中医)
四、课程学习和考试
1.课程考试:课程考试由我校统一组织考试。
2.国家统一考试:第七批继承工作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须通过医古文水平考试和中医综合水平考试。2027年底前须通过医古文水平考试。
2026年3月16日至26日,现场确认审核通过的考生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进行考试报名,经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后,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2026年5月17日(周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医古文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中医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五、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自通过现场确认之日起,申请人在2027年12月前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医古文水平考试及国家组织的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可进入硕士学位申请的开题阶段;未通过者,不进入硕士学位申请的研究期。从入学之日(9月入学)起计算,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
2.符合进入学位申请阶段的申请人按《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要求选择导师入校学习并申请学位。所选导师应具有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进入硕士学位申请阶段,继承人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学位论文开题、评阅与答辩等相关工作,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对临床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创新性。
3.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可以办理中止学习手续,但所交的费用不予退还。
4.凡在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六、学习费用
每学年须缴纳学费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并于每学年开学前(9月)一次性支付,共3年。
七、联系方式
电话:025-85811062。
邮箱:nzyyzb@njucm.edu.cn。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办公室(北门敬业楼208)。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