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2浏览次数:10

二级培养单位,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为进一步做好2026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实施办法》附件1,现就2026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各单位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实施办法》附件1组织实施

2.二级培养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每一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导师824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招生资格申请提交并打印《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导师本人签字后交二级培养单位审核。

3.各二级培养单位组织完成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初步审核,提交符合条件的博导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复审完成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审核结果在本单位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4.二级培养单位于827日前将本单位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1)《2026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申请表《2026年符合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202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202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励计划申报汇总表》系统下载,审核无误后提交盖章纸质版

2)《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提交盖章纸质版

3如在申报截止时间后获得2025年的课题、文章等成果可由二级培养单位审核后补充至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负责接对各单位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的异议,并反馈处理结果。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实施办法.pdf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络人.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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