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7浏览次数:41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留金美【20252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启动我校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项目

(一)中医药与再生医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选派专业大类:生物学、中药学、药学

留学单位:爱尔兰高威国立大学;多伦多大学

留学身份与规模:联合培养博士3/

(二)中医药防治儿科重大疾病作用机制研究领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选派专业大类:中医学、中药学

留学单位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

留学身份与规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年;访问学者1/年;博士后1/

(三) 中法合作中药黄蜀葵花治疗糖尿病肾病蛋白尿的基础研究与临床交流

选派专业大类: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药学、药学

留学单位:法国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院

留学身份与规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年;访问学者1/

(四)中医外用药与组织工程研究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选派专业大类:中药学;药学;基础医学

留学单位:悉尼科技大学

留学身份与规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年;访问学者1/

(五)中医药防治血管紊乱相关疾病人才培养项目

选派专业大类:中药学

留学单位:百年研究所

留学身份与规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

(六)中医药精准调控炎症-代谢治疗肾脏病的创新型研究人才国际合作

选派专业大类:中医学

留学单位:山梨大学

留学身份与规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 /年;高级研究学者 1/年;访问学者1/年;博士后1/

 二、人选基本条件

一)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三)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的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四)各选派类别具体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1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过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1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11日以后出生)。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须为项目单位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获批项目明确为中外双博士项目的,申请人可为项目单位在读博士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11日以后出生)。

5.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1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或外方导师确认的学习计划中列明的期限等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五)创新项目各类别人员其他要求及申请材料相关说明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三、人员申报相关”。

 三、遴选流程

(一)在职人员申请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附件1材料报送至本人所在学院电子扫描版),学院核实信息,出具政审意见(须盖学院党组织章)和推荐意见(须盖学院章)申请材料220日前报送给学校人力资源处谢老师。

(二)研究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

1.个人申请: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表》(附件2)。

2.导师推荐:研究生导师在附件2相应栏里签署推荐理由,并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指导研究生制定研修内容,填写预期成果。

3.项目负责人及培养单位审核: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材料报送至本人所在培养单位(电子扫描版),培养单位核实信息,出具政审意见(须盖培养单位党组织章)和推荐意见(须盖培养单位章)

4.研究生院汇总:合格材料由各培养单位于2025220日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5.专家组评议:如符合条件人数超过可派出人数,则由研究生院联合项目组组织专家评,择优录取。

6.公示及备案:拟派出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名单,报国际处备案。

四、网上报名工作

组织公示无异议的拟派出人员在规定时间(310时至31114)进行网上报名工作。系统关闭后,申请人勿自行提回。

五、人员派出与管理

国家留学基金委预计于20254月底前公布录取结果,并将根据人员推荐和录取情况确定后续有关工作。

2025年创新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612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项目单位对其推荐的留学人员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应按照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具体工作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

请各执行项目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认真学习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文件并做好2025年第一批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

联系人:

人力资源处谢老师       邮箱:rzcszk@njucm.edu.cn

研究生院张老师          邮箱:nzypy@njucm.edu.cn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docx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表.doc

 


研究生院

20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