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予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文件精神,2020-2025年参评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学位点及于2022年参加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的学位点(名单见附件)均须提交《学位授权点建设报告》。请各学位授权点责任学院对照抽评要素,参考撰写模板提纲要求、《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编制《学位授权点建设报告》。根据文件要求,《学位授权点建设报告》须在我校门户网站适时公布,请各责任学院高度重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请学位授权点责任学院于2022年1月21日前将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nzyxwb@njucm.edu.cn。
附件1:学位〔2020〕26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牵头负责学院.docx
附件3:学术学位授权点建设报告-模板.doc
附件4: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报告-模板.doc
附件5: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docx
附件6: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docx
附件7: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