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拟录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后续相关事宜的公告(更新地址)
发布时间: 2020-07-25 浏览次数: 9168

全体2020年拟录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现将拟录取后相关事宜统一回复如下:
一、关于应届毕业生毕业情况确认
    请拟录取的应届毕业生(硕士毕业时间为2020年6月/7月)将本人的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成PDF以拟录取学院+拟录取专业+姓名命名,在7月28前发送至研招办邮箱(nzyyzb@njucm.edu.cn)以备查验,逾期不提交或查验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二、关于报名材料原件提交
受疫情因素影响,我校全日制博士(第二批)(第三批)复试工作采用线上面试方式进行,全日制博士(第二批)(第三批)拟录取研究生需向研究生院提交报名审核(A-M)材料原件供存档使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证书等原件无需寄送)。请考生于7月30日前将原件通过顺丰快递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预期未提交或材料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关于定向培养协议
1、报考类别为“定向”的拟录取考生,请自行下载《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附件2-4),与本人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于7月30日前将原件通过顺丰快递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预期将取消入学资格。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入学前须将档案、人事转到学校,不能按期转入档案的取消入学资格。
3、拟变更录取类别的考生,须在7月30日前由本人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变更原因、考生编号、联系电话,落款处由考生本人手写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非定向”变更为“定向”的考生须同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由“定向”变更为“非定向”的考生须同时提交“辞职证明”及本人人事档案。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或不能入学,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关于入学复审
入学后我校将对全体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入学体检,对于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体检不合格、政治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关于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1、录取通知书预计8月中旬发出,调档函随通知书一并寄出。
2、如因毕业等原因需要修改通讯地址的,请在7月28日前填写

http://nzyyjsy210023.mikecrm.com/oChZ0Ym

 (因每天访客登陆限制,如遇无法登陆,请次日一早再进行尝试),其余一律按照报名预留地址寄送。
3、受疫情防控影响,今年不提供现场领取录取通知书的服务。
六、关于档案转寄、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具体通知:https://gra.njucm.edu.cn/。
2、关于档案转寄、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七、招生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811028)




附件1:2020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pdf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pdf

附件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__(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pdf

附件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__(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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