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研究生优质教学资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7浏览次数:119

各培养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学校开展2024年研究生优质教育资源立项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1.中期检查:2024年立项建设的研究生优秀教材;

2.结项验收:2024年立项建设的研究生优秀课程、专业学位教学案例。

二、形式

1.研究生优秀教材:对照教材编写进度,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中期检查表》(附件1),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评审。

2.研究生优秀课程:对照课程申报书和项目建设要求,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结项验收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评审。

3.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对照案例申报书和项目建设要求,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结项验收表》(附件3),并提供完成的文字案例或文字加视频案例,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评审。 

三、要求

 1.总体要求:所有项目均应对照建设任务书逐项说明完成情况,并对情况进行自评。其中,课程建设项目,应满足下学期教学要求;教材建设项目,应完成教材大纲中不少于50%章节内容的编写;专业学位教学案例项目,应形成最终的文字案例或文字加视频案例,以及教学指导手册。

2.现场答辩:项目负责人,用PPT形式向评审专家介绍项目进展情况,教材、课程汇报时长不超过5分钟,案例不超过3分钟,并就有关问题作出回答。时间初定5月中旬,地点在仙林校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对中期检查通过的教材项目,本年度继续进行资助;对于未通过的教材项目(未参加本次检查也视为不合格),将停止经费资助,必要时撤销立项。

4.对结项验收通过的课程、案例项目,可用于下学期教学并追踪教学成效;对结项验收不合格的课程、案例项目,将限期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重新审核,审核通过后应用于教学,仍不合格的项目必要时撤销立项。

5.课程、案例项目不能参加本次结项验收的,可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4),但延期结项时间不得迟于2025年6月30日,逾期将评定为不合格,并撤销立项。

6.对于本次检查验收结果为优秀,建设成效较好的项目,作为2025年度重点培育项目持续资助,并优先推荐参评省部级及以上的研究生教学项目及成果。

四、其他

1.2025年5月9日前,各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至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按项目类型进行打包,教材项目以“JC申报人+项目名称+中期检查表”命名,课程项目以“KC申报人+项目名称+结项验收表”命名,案例项目以“AL申报人+项目名称”命名,延期结项的课程/案例以“KC/AL申报人+项目名称+延期结项申请表”命名。

2.2025年5月12日前,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初审结束后,将电子材料汇总以“培养单位+2024优质资源结项”命名发送至培养办邮箱nzypy@njucm.edu.cn,纸质申报书交至仙林校区敬业楼208室培养办公室。

3. 培养办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025-85811109。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中期检查表.docx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结项验收表.docx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结项验收表.docx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优质教学资源延期申请表.docx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