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 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0浏览次数:1148

      各学院、各研究生:

       为了高效有序地做好我校2017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含七年制)论文答辩工作,学校对答辩审核工作的流程进行了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答辩申请时间与地点

            2017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答辩申请由各学院组织审核,审核时间原则上安排在5月22-24日,地点详见附件1。

        二、 答辩申请资格

            完成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盲审的研究生可申请答辩。未通过论文盲审的研究生,经个人申诉,学院专家组审核,认定为合格的,可以申请答辩资格。

        三、 答辩申请审核程序

           (一)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核对并完善个人信息后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学生操作说明见附件2)。此步骤缺失将导致无法进行答辩结果的录入和学位的授予。 

           (二)按照答辩申请材料清单准备纸质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至学院提交,现场审核。2017年答辩申请材料已修改精简,请务必使用新版。

           (三)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认真核对纸质材料,严把审核关,同时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审核研究生的网上个人信息和网上答辩申请。

           (四)答辩专家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超过3名应为奇数人数)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外单位专家(非我校研究生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需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答辩研究生的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正高职称(超过5名应为奇数人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包括2名外单位专家(非我校研究生导师)。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博士生导师不得少于2人,答辩委员会主席需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答辩研究生的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3.建议中西医结合专业研究生答辩专家组中有一定数量的中医学专业的专家。 

          四、 答辩时间

              通过答辩资格审核者,可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原则上安排在5月25日-6月8日。

         五、 其他事项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答辩申请材料时,需一并提交“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班成绩登记表”电子版。各学院秘书汇总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班成绩登记表电子版,并于5月27日前,汇总至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人:沈佳、蒋敏玥,联系电话:85811062,办公室:行政楼208。

系统操作问题联系人:孔工,联系电话:13512517804。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5月18日

附件:1.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附件1:研究生秘书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doc
2.学生操作说明

3.博士研究生答辩申请材料包 
附件3:博士答辩材料(2017版更新3).zip
4.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材料包 
附件4:硕士答辩材料(2017版更新3).zip
5.七年制研究生答辩申请材料包 
附件5:七年制硕士答辩材料(2017版更新3).zip
6.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答辩申请材料包

附件6:同等学力人员答辩材料(2017版更新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