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4-03-31 浏览次数: 5316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统一,未参加一切暴力恐怖活动;

2. 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医药事业;

3. 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4.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应届本科生,应当于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当于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7. 报考中医学、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必须具备医学学士学位。报考中医学博士研究生,必须具备医学学士及医学硕士学位。

8. 报考中医专业学位(代码1057 开头)硕士研究生,须具有内地(祖国大陆)高校五年一贯全日制中医学教育背景,并取得医学学士学位;入学后应按照该专业培养方案安排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中医专业学位(代码 1057 开头)博士研究生,须已获得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9. 其他专业报考限制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方式

自费全日制。

(三)报考点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四)网上报名时间和要求

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441日至47日。

2. 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 //www.gatzs.com.cn ),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 初试科目

我校采用统考科目,考试形式为计算机化考试,考试科目为Z001综合能力()。

2. 初试地点、时间

1)初试地点:根据报考点安排。

2)初试时间:5月12日上午8:45--12:00.

3. 复试地点、时间

初试合格者,复试地点、时间、内容、方式由我校另行通知。

三、录取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录取通知书由研究生院通知考生本人领取或邮寄。

四、入学

1.新生于2024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学费等相关费用按财务部门相关规定收取。

五、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六年(含休学、保留学籍等),毕业时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毕业后2年内,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向学校提出学位授予申请。

六、毕业与学位

1.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2.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参照我校《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 210023

Tel:0086-25-85811028,Fax:025-85811028

研究生院网址:https://gra.njucm.edu.cn/

E-mail:nzyyzb@njucm.edu.cn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台湾、澳门地区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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