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全体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职业技能实践》于2023年12月5日起开课,具体安排如下,请相关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
一、课程内容与要求
1.技能培训
2023级研究生参加2023年12月9日(周六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起的全部技能培训讲座共五场,地点:丰盛楼学术报告厅。请自行打印携带附件1(请妥善保存),讲座结束后用于盖药学院“学术章”。讲座内容如下:
单位 | 专家姓名 | 讲座题目 |
中国药科大学 | 江程 教授 | 新时代药学专业硕士培养探索与实践 |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 袁耀佐 主任药师 | 浅析药用辅料质量标准及标准制定的特殊性 |
南京市第一医院 | 邹建军 主任药师 | 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临床重大疾病的早期预测、预后预测和早期干预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尹小英 教授 | 纳米生物材料在药物研究中的应用 |
南京医科大学 | 李飞 教授 | 天然产物创新药物研发的挑战与机遇 |
2.专业实践
(1)每位研究生需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参加实践单位主要岗位的专业实践,实践内容应与本人专业方向相关,并撰写实践报告1份。本项由导师结合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安排。
(2)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时间不少于2个月,要求在第四学期开学之前完成。
二、课程材料提交与成绩管理
1.所有实践内容完成后,研究生需将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职业技能实践课考核表》(除第四项考核成绩外其他部分内容填写完整,签字齐全)、实践报告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相关培养单位汇总后提交至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课程负责人根据需要组织考核评定各项成绩,各分项成绩均不低于本项总分60%可评定为合格。考核成绩于第四学期结束前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相关材料存入研究生个人学习档案。
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B1-324 电话:85811152
研究生院培养办 行政楼208 电话:85811109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职业技能实践课考核表》.docx
研究生院 药学院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