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学专业型硕士《职业技能实践》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7浏览次数:6231


各相关培养单位、全体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职业技能实践》2023125日起开课,具体安排如下,请相关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

一、课程内容与要求

1.技能培训

2023级研究生参加2023129日(周六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起的全部技能培训讲座共五场,地点:丰盛楼学术报告厅。请自行打印携带附件1(请妥善保存),讲座结束后用于盖药学院“学术章”。讲座内容如下:

单位

专家姓名

讲座题目

中国药科大学

江程 教授

新时代药学专业硕士培养探索与实践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袁耀佐 主任药师

浅析药用辅料质量标准及标准制定的特殊性

南京市第一医院

邹建军 主任药师

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临床重大疾病的早期预测、预后预测和早期干预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尹小英 教授

纳米生物材料在药物研究中的应用

南京医科大学

李飞 教授

天然产物创新药物研发的挑战与机遇

2.专业实践

1)每位研究生需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参加实践单位主要岗位的专业实践,实践内容应与本人专业方向相关,并撰写实践报告1。本项由导师结合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安排。

2)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时间不少于2个月,要求在学期开学之前完成

二、课程材料提交与成绩管理

1.所有实践内容完成后,研究生需将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职业技能实践课考核表》(除第四项考核成绩外其他部分内容填写完整,签字齐全)、实践报告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相关培养单位汇总后提交至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课程负责人根据需要组织考核评定各项成绩,各分项成绩均不低于本项总分60%可评定为合格。考核成绩于第学期结束前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相关材料存入研究生个人学习档案。

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B1-324  电话:85811152

研究生院培养办  行政楼208   电话:85811109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职业技能实践课考核表》.docx



研究生院   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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