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学专业型硕士《职业技能实践》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0浏览次数:5429


各相关培养单位、全体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职业技能实践》20221113日起开课,具体安排如下,请相关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

一、课程内容与要求

1.技能培训

2022级研究生参加20221113日(周日)起的全部技能培训讲座共五场,地点:B7-201203。请自行打印携带附件1(请妥善保存),讲座结束后用于盖药学院“学术章”。讲座内容如下:

单位

专家姓名

讲座题目

中国药科大学

杨  勇  教授

新药成药性评价

中国药科大学

尹莉芳  教授

改良型新药的研发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张晋萍  主任

新医改背景下临床药师工作实践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曹  玲  主任

药品质量控制及质量标准研究

南京医科大学

李  歆  教授

药物经济学与医保药品价格谈判

2.专业实践

1)每位研究生需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参加实践单位主要岗位的专业实践,实践内容应与本人专业方向相关,并撰写实践报告1。本项由导师结合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安排。

2)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时间不少于2个月,要求在学期结束之前完成

二、课程材料提交与成绩管理

1.所有实践内容完成后,研究生需将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职业技能实践课考核表》(除第四项考核成绩外其他部分内容填写完整,签字齐全)、实践报告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相关培养单位汇总后提交至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课程负责人根据需要组织考核评定各项成绩,各分项成绩均不低于本项总分60%可评定为合格。考核成绩于第学期结束前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相关材料存入研究生个人学习档案。

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B1-324  电话:85811152

研究生院培养办  行政楼208   电话:85811109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职业技能实践课考核表 (2022级).docx



研究生院   药学院

202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