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6月批次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8浏览次数:4098

为做好20216月批次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审核对象

符合《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南中医大研字[2018]7号)要求的研究生。

二、学位申请审核时间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应于5月20日--6月10日期间完成论文答辩、学位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等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由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自行安排并通知

6月1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会议决议、上会表决名单及盖章后的学位申请书。

三、学位申请审核程序

  1. “学生答辩申请”学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学生答辩申请”录入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信息,操作步骤见附件。(七年制学生、港澳台及留学生不作录入发表学术论文信息要求。)

    如因前置培养环节未完成或者未录入而无法提交“学生答辩申请”的,请尽快与培养单位或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完成。

  2. 答辩结果录入”。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院秘书审核“学生答辩申请”通过之后,完成答辩结果录入”。

  3. “学位授予数据录入”此部分数据作为上传到教育部系统论证学位证书使用,填写后无法修正,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4. “学位授予申请”提交“学位授予申请”。

  5. 科研成果审核提交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科研成果附件或录用通知附件(所有附件需导师确认签字,原件备查)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现场审核(七年制学生、港澳台及留学生不作要求

    四、学位申请材料归档要求

  6. 按照答辩材料包研究生科技档案卷内目录要求,整理相关材料、装袋并在责任人处签字,科技档案袋在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领取。卷内目录粘贴于科技档案袋封面。

  7. 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定稿后的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4份。提交校图书馆1份、科技档案袋1份、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2份分别用于提交至国家图书馆和中国知网。学位论文纸质版在提交校图书馆的同时,需在其“学位论文提交系统”提交电子版,具体操作请详阅图书馆主页“学生服务”“学位论文提交”专栏或关注“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论文提交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保密论文应做好相应标注。

  8. 研究生院学位办预计将于7月1日向校档案馆提供本批次授予学位名单,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待本批次科技档案完整后,归档于校档案馆。校内单位自行联系归档,校外单位提前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安排时间。

    五、其他事项

未提交纸质版毕业生照片的研究生,务必于申请学位时,提交2张纸质版照

用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制作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港澳台及留学生请提交至国教院),各培养单位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15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