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信息统计,现就我校研究生信息核准和补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补录对象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硕博士在校、在籍研究生。在职研究生无需填报。
二、核准补录内容
1.核准内容:个人基本信息。
2.补录内容: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姓名及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
三、核准补录方式
1.核准信息:研究生分别登录我校研究生服务系统和学信网,根据学信网信息核准研究生服务系统中本人学号、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如发现信息有差异,填写“研究生基本信息差异情况统计表”(附件2)。
2.补录信息:核准信息后,在研究生服务系统,点击左侧“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修改”,填写:父亲或监护人姓名、父亲或监护人证件类型、父亲或监护人证件号码;母亲或监护人姓名、母亲或监护人证件类型、母亲或监护人证件号码。点击右上角“保存”。
3.休学研究生如需补录可直接填写“休学研究生核准补录信息登记表”(附件3)。
4.2021年3月3日前,填写附件2、附件3的研究生将表格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汇总后,纸质版于2021年3月4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208室),汇总后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zypy@njucm.edu.cn。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学生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督促研究生完成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
2.补录自愿。补录信息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学生可填报父母双方信息,或只填报一方信息。
3.核准和补录时间段:2021年1月15日--2021年3月4日,逾期未填报者视为放弃,不再受理补录。
研究生院
2021年1月15日
附件1: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内容.docx
附件2:学信网与研究生服务系统信息差异情况填写表.xls
附件3:休学研究生核准补录信息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