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及近期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27 浏览次数: 2388

各培养单位,各研究生导师:

    为做好“五一”期间及近期研究生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务必在节前对本单位研究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和校园安全

     二、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行封闭管理。研究生“五一”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宁、离校,因就医、求职面试等确需离宁的,应履行请假手续(参见《南京中医药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校研究生外出审批管理办法》)

     三、现仍然滞留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返校需要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继续暂缓返校。其他对照学校有关规定,符合返校条件的研究生可填报《南京中医药大学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返校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返校

     四、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和健康教育,要求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醒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遵守校内住宿有关规定,做到不串门,不聚集、不留宿外来人员。对走读学生要提醒做好出行途中的自我防护和交通安全。

     五、指导学生做好办公室、实验室、宿舍等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醒有实验任务的同学,严格遵守执行实验室安全规程;要求参加规培和临床实践的研究生遵守规培单位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六、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注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远离传销和网贷,防止被骗、被盗、传染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七、切实履行导师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好研究生的学业指导、求职帮助和身心关怀等;导师要掌握所指导学生的假期活动,了解学生心理状况及需求,帮助其安排好学习工作计划,保持与学生的沟通和联系。

     八、加强对暂缓返校学生的关心,特别是仍处于疫情风险地区的学生,培养单位和导师要了解和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传达学校和培养单位有关通知,提供课程教学资料和科研指导。

 九、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组织聚集性研究生活动。

     十、假期期间,研究生院和校内各学院开展联合值班,各培养单位须安排好相应值班人员。研究生秘书和导师应随时掌握学生动态,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有关部门。

 

                                           研究生工作部

20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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