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14-03-03 浏览次数: 1740

            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
  为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整体质量,规范我校研究生答辩工作程序,现制定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如下:
  1、拟于当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人员,不含境外博士研究生)均须参加预答辩。
  2、申请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已经通过导师对论文的内容审核,并已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要求发表学术论文后方可提出申请。申请人需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并由相关部门签字盖章方为申请有效。
  3、各学院需对申请人的课程学习、培养计划、开题报告及临床或教学实践环节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预答辩申请表一栏盖章。
  4、上半年预答辩申请及预答辩时间统一安排在每年3月进行。下半年安排在每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见当年通知)由各学科点集中安排,学院协调答辩时间及地点,专家组成员,组织相关博士研究生参加。预答辩申请工作在结束前,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至所在院系完成申请。院系根据申请情况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安排表》加盖院系公章后提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在网站公示并抽查各学科预答辩情况。预答辩结束后,院系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汇总表》加盖院系公章后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5、研究生院将对审核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在网站公布预答辩时间及地点。博士生应在预答辩申请时提交三份论文初稿至所在学院,由学院在预答辩前将学位论文初稿送达预答辩专家。
  6、预答辩专家组需由3名校内(含附属医院)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要求博士生导师。专家组成员需为具有正高以上职称,博士生导师1-2名,申请人导师可以参加预答辩但不参与表决。对于博士较多的学科可以安排多个预答辩专家组进行。
  7、参加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在预答辩前需将院系盖章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预答辩评议表》提交预答辩专家组组长,并现场提交《原始资料审核表》以及相关原始材料供专家组审核,专家组审核原始资料结束后由组长在《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预答辩评议表》原始资料审核栏签字。预答辩汇报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8、预答辩专家组成员应根据评议内容给出评议结果,经专家组组长签字后评议结果生效。专家组需现场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预答辩评议表》,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应根据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提交研究生院参加盲审,未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不能参与当次论文盲审,需在导师指导下参考修改意见修改,3个月后重新提交预答辩申请。
  9、参加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将审核通过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及《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自行保存,学位申请时汇总至申请材料中提交存档。
  10、 所需表格请至研究生院学位工作栏下载中心下载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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