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药、药学专业型硕士《职业技能实践》 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3浏览次数:458

各相关培养单位:

我校 2025 级中药、药学专业型硕士《职业技能实践》课程即将启动。为严格落实课程全过程管理与考核要求,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时间

2025年11月17日—2026年1月9日(共计 8 周)

二、实践地点

1.药学院、新中药学院、医学院:实践地点为泰州的专业实践基地。

2.其他培养单位:原则上在所属单位指定的专业实践基地完成实践任务。

三、实践要求

1.每位研究生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参与实践单位主要岗位的专业实践,实践内容须与本人专业方向一致;

2.实践结束后,须独立撰写《职业技能实践报告》1份;

3.实践要求按照《中药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药学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四、考核管理

(一)考核材料提交

实践结束后,所有研究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材料:《南京中医药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职业技能实践课考核表》(附件1)、《职业技能实践报告》(附件2);

2.电子版材料:同纸质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中药专硕发送至huyang@njucm.edu.cn,药学专硕发送至yaowf@njucm.edu.cn

(二)材料提交流程及要求

1.药学院、新中药学院、医学院:纸质材料提交至行业导师,经行业导师评分、实践单位盖章后,交由本实践带队教师;

2.其他培养单位: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负责老师,经评分、实践单位盖章后,以培养单位负责老师汇总提交至课程负责人。

(三)成绩评定

1.评定主体:培养单位为药学院、新中药学院、医学院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成绩由实践带队教师负责考核评定;其他培养单位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成绩由所在培养单位组织考核评定,学位点审核;

2.合格标准: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评定为“合格”;

3.成绩管理:考核成绩须在 2025-2026 学年第二学期开学(2026年3月1日)前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纸质考核材料存入研究生个人学习档案。

五、工作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5年11月15日前,将《<职业技能实践> 研究生实践课程教学计划表》(附件 3)以“培养单位名称+职业技能实践教学计划”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cxzhaolin@126.com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职业技能实践课考核表(2025级).docx

附件2:职业技能实践报告.docx

附件3:《职业技能实践》研究生实践课程教学计划表.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药学院

                                   2025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