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研究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6浏览次数:9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执行项目数3项,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结合我校第一批派出情况,现启动我校2024年第二批研究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与选派人数

1.中医药与再生医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遴选专业:生物学、中药学、药学

联培单位:爱尔兰高威国立大学;多伦多大学

选派人数:联合培养博士3/

2.中医药防治儿科重大疾病作用机制研究领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遴选专业:中医学、中药学

联培单位: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

 选派人数: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年;访问学者1/

3. 中法合作中药黄蜀葵花治疗糖尿病肾病蛋白尿的基础研究与临床交流

遴选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药学、药学

联培单位:法国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院

选派人数: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年;访问学者1/

二、报名要求

1. 申请人须符合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2.申请人申请时应已获得正式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并满足外语水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3.各选派类别具体要求:

申报访问学者项目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1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申报博士后项目者:留学期限为6–12个月。须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为后备师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11日以后出生)。

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者: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811日以后出生)。

4.创新项目各类别人员其他要求及申请材料相关说明详见国家留网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二、人员申报”专栏。

 三、遴选流程

(一)申请访问学者、博士后

申请访问学者、博士后的,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附件1材料报送至本人所在学院电子扫描版),学院核实信息,出具政审意见(须盖学院党组织章)和推荐意见(须盖学院章)申请材料820日前报送给学校人力资源处谢老师。

(二)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个人申请: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表》(附件2)。

2.导师推荐:研究生导师在附件2相应栏里签署推荐理由,并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指导研究生制定研修内容,填写预期成果。

3项目负责人及培养单位审核: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材料报送至本人所在培养单位(电子扫描版),培养单位核实信息,出具政审意见(须盖培养单位党组织章)和推荐意见(须盖培养单位章)

4.研究生院汇总:合格材料由各培养单位于2024823日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三)专家组评议:访问学者、博士后由学校人力资源处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推荐名单。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人数超过可派出人数,则由研究生院联合项目组组织专家评,择优录取。

(四)公示及备案:拟派出人员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名单,报国际处备案。

四、网上报名工作

组织公示无异议的拟派出人员在规定时间(91-10日)进行网上报名工作。

 国家留学基金委预计于202410月底前公布录取结果,并将根据人员推荐和录取情况确定后续有关工作。

请各执行项目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认真学习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文件并做好2024年第批研究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

申请访问学者、博士后的联系人力资源处谢老师,邮箱:rzcszk@njucm.edu.cn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系研究生院张老师,邮箱:nzypy@njucm.edu.cn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docx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表.doc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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