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七届(2024年)全国药学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卢金花发布时间:2024-07-23浏览次数:2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 2020-2025)》(学位〔2020〕20号)等文件要求,推动药学专业学位案例的开发与教学,加强药学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决定开展第七届(2024 年)全国药学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征集工作。

  本次征集工作将专注于收录在药学专业学位教育教学过程中涌现出的示范性案例成果,积极倡导并鼓励各培养单位及教师踊跃开发并应用高质量的教学案例,旨在构建内容涉猎广泛、形式丰富多样的药学专业学位教学案例资源库。同时,教指委将依托这一案例库,组织并开展案例研究、案例开发以及案例培训等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集范围与内容

  (一)征集对象

  征集工作面向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师(包括行业导师),也可吸纳在读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但第一作者必须为教师。原则上每个案例署名作者不超过3 人,鼓励与行业产业部门共同编写案例。

  (二)征集类型

  本次征集类型为可用于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堂教学的文字案例。为了使案例能够尽可能多地覆盖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全部核心课程,建议各培养单位投稿的主题尽量分散。每篇案例须确定一门该案例的适用课程,案例适用多门课程的,请选择首选课程填写。

   (三)征集数量

  为了确保投稿质量,每位投稿者每届活动投稿上限为2篇(出现在第一作者位置或其他位置,均视为出现1次),每个培养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6篇。请各培养单位择优推荐、严把质量。

  二、征集标准

  (一)知识产权清晰

  参选案例必须是未正式发表、未被任何国内外案例库收录的原创案例,请勿一稿多投。案例应由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书两部分组成,参选案例需自行查重,案例正文查重率不得超过15%。

  参选案例如涉及第三方,原则上必须提供《单位授权书》,案例作者应确保不会因此产生侵权等法律问题。

  案例开发者拥有绝对的知识产权,并同意该案例授权给教指委。案例开发者拥有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改编权,教指委享有复制权、修改权、发表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和翻译权。教指委可代表案例作者与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案例交换、购买、出版等商务谈判,案例开发者享有版税收益权。具体权利与义务详见《作者授权书》(附件1),如不同意将案例授权给教指委的,请勿投稿。

  (二)主题明确

  参选案例的主题应能够充分反映创新药物研发转化、临床精准用药以及药物全过程科学监管等领域方向的新要求、新趋势和新问题,充分指向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需要。

  (三)结构完整

  参选案例形式、撰写、体例格式等要求具体参照《药学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收录规范》(附件2),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稿案例。

  (四)内容充实

  参选案例内容应基于真实事件,有关数据等信息应翔实,兼具可读性和教学性。

  教学型案例一般可为两种类型:

  1.描述型案例要求完整介绍、描述某一事件或问题的决策及发展全过程,有现成的方案,旨在实现行业产业实际情景的再现以及在此基础之上做出深入分析、评价和改进;

  2.决策型案例要求在案例中提出有待解决的问题,决策的基本要素和情境,由案例使用者去分析,尤其是在模拟的现实情境中做出经营或者政策选择。

  三、投稿者义务

  为加强交流学习,每篇案例提交者有义务评阅其他作者5 篇案例(若提交案例2篇,则需要评阅其他作者的案例10篇),未完成评阅义务的,该作者所提交的案例无效。评阅无评阅费,不愿承担评阅义务的,请勿投稿。

  四、提交要求

  提交时每篇案例须提交两个版本:

  1.署名版本:包括学校和作者信息的完整版,文件命名以“署名版+学校名称+作者姓名+案例题目+案例正文/案例使用说明书”,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书分开提交,用word格式;

  2.匿名版本:须做匿名处理(文中任何地方不能出现作者姓名和所在院校的信息),文件命名以“匿名版+案例题目”,pdf格式。匿名版须发送pdf版本且案例使用说明和案例正文不要分开,在同一个pdf文档内。

未按格式要求和未做好匿名处理的案例在评审中将被取消评审资格,请知悉。

  五、征集流程

  (一)案例提交

  1.提交时间:参选案例相关材料提交时间即日起开始,8月20日截止,逾期不再接收。

  2.提交内容

  (1)署名Word 版本案例正文和案例使用说明书(用于案例入库);

  (2)匿名 PDF 版本案例全文(用于匿名函审);

  (3)作者授权书(附件1,签字扫描PDF版);

  (4)单位授权书(附件3,单位授权书为案例对象所在单位的授权书,不是案例编写者所在单位的授权书。譬如,教学案例是基于A公司的发展战略撰写,就须提供A公司的授权书。案例对象所在单位非本校的须提交相关单位授权盖章的扫描PDF版,案例对象所在单位是本校的提交Word版。);

  (5)案例查重报告;

  (6)药学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推荐表(附件4,Word版);

  (7)药学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5,Excel版)。

每篇案例相关材料应放于一个文件夹中,命名为:学校名称+作者姓名+案例题目,案例推荐信息汇总表请与案例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培养单位初审汇总后,发至培养办邮箱,经学校统一推荐至教指委。缺失文件视为投稿无效。请在邮件标题注明“2024年药学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征集”字样。

  (二)案例评选

  案例评选将根据药学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评审标准进行。在初评之后,教指委秘书处将组织委员及相关专家对入围案例进行二次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提交至教指委全体委员会议进行审议,最终确定优秀教学案例入选名单。

  (三)结果公示

  2024 年11月前,教指委将公示第七届(2024年)全国药学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入选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案例存在剽窃等问题,可以实名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异议。教指委会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经过调查,如确认存在严重问题 ,将撤销优秀案例资格。

  六、案例入库

  教指委将向第七届(2024年)全国药学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并择优推荐至由教指委在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设立的药学专业学位案例库。

  优秀教学案例将在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中共享,并有资格参与药学专业学位“精品案例课堂”建设项目遴选。各单位入选案例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药学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及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七、联系方式

  教指委秘书处联系人:甘甜,86185537。

  学校培养办联系人:卢老师,85811109。邮箱:nzypy@njucm.edu.cn.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23日

附件:

附件1:作者授权书.docx

附件2:药学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规范.pdf

附件3:单位授权书.docx

附件4:药学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推荐表.doc

附件5:药学专业优秀案例推荐信息汇总表(明确推荐顺序).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