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 2018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8〕2号),制定我校评选工作方案:
一、参评对象
(一)本次参选的学位论文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在江苏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以及培养单位认定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二、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推荐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推荐中实行开放申报、分类遴选、集中评审、择优推荐。参评论文应注重学位论文质量,符合盲审处理和学术规范审查要求;参评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推荐对象参评论文均需填写《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文件命名规则:YB_10315_作者姓名_TJB.DOC
(二)组织评审
研究生院做好推荐论文的评审工作,评审参考《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审表》(附件2)。各培养单位将推荐名单报学位办(附件3)。
(三)名额分配
见附件4。
(四)日程安排
6月12日 向全校发布《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6月13日——6月18日 各培养单位评审推荐。18日下班前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
6月19日——6月25日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6月25日——7月1日 网上公示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名单。
7月2日 研究生院上报“学位论文评选系统”。
(五)学位论文要求
1.申报论文正文,均不能显示作者、培养单位、导师等身份信息。学位论文为PDF格式,文件命名规则:YB_10315_作者姓名_LW.PDF,需加入封面(附件5)
2.上报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3.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应在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后、以“附录”形式列出,每篇学术论文均请标明期刊级别、名称、刊号、期数,以及学术论文题目、第几作者(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等信息。
(六)项目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将附件3、研究生发表论文清单纸质版交至行政楼208办公室。附件1、3以及学位论文(含封面)电子稿发至邮箱h.j@njucm.edu.cn。
联系人:洪骏 ,联系电话:85811109。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