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博士后工作,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质量,经第十一届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制定并印发《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
2014112011544154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