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研究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亚发布时间:2023-08-15浏览次数:1289

各培养单位、各项目组、相关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留金美〔202329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启动我校2023年研究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申报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项目

1.中法合作中药黄蜀葵花治疗糖尿病肾病蛋白尿的临床与基础研究

遴选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

联培单位:比提耶·萨尔贝提耶尔医院、法国国家健康与医学研究院

选派人数:联合培养博士1/年;访问学者1/

2.中医药抗高血压及其靶器官损害作用机制研究领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遴选专业:中医学

联培单位:加州大学-欧文分校

选派人数:联合培养博士1/年;博士后1/

3.中医药与再生医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遴选专业:生物学、中药学、药学

联培单位:爱尔兰高威国立大学;多伦多大学

选派人数:联合培养博士3/

二、报名要求

1.被推荐人员须符合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2.原则上已获得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且外语水平符合要求,如网上申报时尚未满足要求,可提供目前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在正式派出前再补充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

3.各选派类别具体要求:

申报访问学者项目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1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申报博士后项目者: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为后备师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11日以后出生)。

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者: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711日以后出生)。

4.创新项目各类别人员其他要求及申请材料相关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创新项目综合“二、人员申报”专栏。

三、遴选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海外研修计划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2.导师推荐:研究生导师在申请表中“导师意见”栏里签署推荐理由,并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及研究方向指导研究生制定研修内容,填写预期成果。

3.培养单位审核:材料报送至本人所在培养单位,培养单位核实信息并填写审核意见。

4.研究生院汇总:有意向申报人员的“申请表”由各培养单位于2023828日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5.专家组评议:如符合条件人数超过可派出人数,则由研究生院联合项目组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6.公示及备案:拟派出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名单,报国际处备案。

四、网上申报与审核推荐

公示无异议的拟派出研究生,由研究生院指导并组织在规定时间(910日前)进行网上报名工作,后期进行校级审核和推荐工作。

国家留学基金委预计于202310月底前公布录取结果,并将根据人员推荐和录取情况确定后续有关工作。

请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并做好申请材料的审核上报工作。

工作中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

吴老师:025-85811109        邮箱:nzypy@njucm.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3815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海外研修计划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