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26 浏览次数: 4469

培养单位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进一步推动全省大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现将我校研究生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境内全日制学制内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020级新生原则上不参评。

根据省教育厅名额分配,我校研究生可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7人。

二、评选表彰标准及要求

 1.“三好学生”主要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

2.“优秀学生干部”主要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评选当年应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以上研究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注意:“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评。

三、评选推荐程序

1.各单位成立评审小组,负责该项评优推荐工作,各单位均可推荐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积极主动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3.各单位于3月3112:00前将《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2单位汇总表(附件3及推荐结果上报表(附件4)以及推荐人所有成绩成果证明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行政楼205),电子版发至邮箱ygb205@126.com。逾期不报作自动弃权处理。

4. 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 

附件1.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x

附件3.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4.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结果上报表.doc


 

                                             党委研工部

                                                             2021年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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