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 2020-09-23 浏览次数: 5504

为进一步完善招生选拔机制,吸引和选拔更多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试行直接攻博选拔方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直接攻博是指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本校和外校)直接取得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以下简称本科直博)。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1年我校拟接收本科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0人,招生专业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5-直博导师专业目录.pdf

二、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二)考生应是取得2021年推荐免试资格且拟报考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本科推荐环节总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在前5%(含5%);来自“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本科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者推荐环节总评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

(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五)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专业背景条件。

三、工作程序

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9-10月份,与当年度接收推免生工作同步进行。

1.网上报名

具体要求参见当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

2.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向报考的招生单位提交申请本科直博的材料,具体要求参见当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

3.资格审核

各招生单位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4.综合考核

各招生单位成立学科综合考核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其中原则上含3名学术型博士生导师,专家组必须包含招生导师)。

学科综合考核内容:对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要求考生现场作答。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注重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学科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各招生单位妥善留存备查。

学科综合考核总成绩=外语能力*30%+专业基础知识*30%+科研综合能力*40%。学科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录取

各招生单位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学校审定、公示。拟录取本科直博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如在入学前因各种原因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免资格,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拟录取的本科直博研究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打印相关报名材料并按要求填写和寄送。

四、其它说明

1.拟录取的本科直博研究生占用导师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基本指标。

2.本科直博研究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研究生,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基本学制为五年。

3.各招生单位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实施(工作)细则,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提交研究生院审批后,在各招生单位网站主页公布。

4.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各招生单位应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有关材料存档备案;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可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申诉。

   5.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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