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天江奖学金实施细则》,2018-2019学年“天江奖学金”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境内全日制学制内非定向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奖名额
研究生奖学金5名,奖励每人4000元人民币(具体评选办法参加附件1)。
三、评选程序
(1)请各单位严格参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天江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一)和《2018-2019学年研究生天江奖学金推荐名额分布表》(附件五)做好本次奖学金的推选工作。
(2)12月5日中午12:00前研究生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呈交本单位研究生工作管理人员,七年制研究生交至学工处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3)各单位按分配名额初评后于12月10日中午12:00前将书面申请书,申请表(附件二)(一式两份)、推荐汇总表(附件三)、评审过程登记表(附件四)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送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行政楼205,邮箱47291621@qq.com),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4)请各单位务必严格检查申请材料,一经发现个人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立即取消该奖学金评选资格,并将取消该研究生在读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附件一:南京中医药大学“天江奖学金”实施细则.doc
附件二:天江奖学金审批表.xlsx
附件三:2018-2019学年研究生“天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四:2018-2019学年研究生“天江奖学金”评审过程登记表.docx
附件五:2018-2019学年研究生“天江奖学金”推荐名额分布表.xlsx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