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9 年“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10 浏览次数: 1133

各相关博士研究生、各培养单位:

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学科评议组主办的2019 年“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已开始,请各培养单位积极组织推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2017 年9月1日至 2018年8月31日期间,在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学科中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参评博士学位论文须为中文撰写,且不涉密。

3.学位论文作者答辩前未获得副高级(含)以上职称。

二、评选标准

1.选题为中医药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材料翔实,书写规范,文字表达准确。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评选要求和标准的个人均可在915日前向所在培养单位申报。

2.培养单位审查各培养单位917日前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提交参评论文的材料填报规范以及学术行为规范进行专门审查,并报送审查通过的论文电子版(PDF版)及申报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和其他研究成果的汇总情况。

3.专家组评审。研究生院聘请相关或相近学科的专家组成评议组在919日前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专家遴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4.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学科每个学科产生1-2篇推荐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已获得2019年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资格,且符合评选要求及标准的,优先推荐。

四、申报材料

1.论文推荐表(附件1)

2.中英文摘要 PDF 版(附件2,需与提交国家图书馆学位论文版本一致)

3.作者简况表(附件3)

4.成果支撑材料纸质版(如专著封面、版权页及作者页复印件;学位论文奖励、科技奖励等证书复印件等)

请各申报人于9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2份)报送相关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审查完毕后,于9月17日前将材料报送学位办。学位办联系人:蒋敏玥,联系电话:85811062,邮箱(nzyxwb@njucm.edu.cn)。学位办地址:行政楼209。

附件:

附件1_论文推荐表.doc

附件2_中英文摘要格式.doc

附件3_作者简况表.doc

附件4_2019 年“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公告.pdf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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