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30 浏览次数: 563

各学院、各相关学科: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工作的函》(苏教评院函[2016]5号)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参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填报2016年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数据 

1.参与数据填报的范围为我校所有5个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点,包括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所包含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即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药学、护理

2.填报内容为《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基本状态数据表》(附件2),内容包括学术队伍、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工作条件、管理工作、社会评价等基本状态数据。所有数据将录入省评估系统存档备查。

3.以上5个一级学科点需登录“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系统”(http://58.213.129.229:81/xkdpg/)在线进行填报(登录系统使用说明见评估系统),研究生院将数据审核后上传“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系统”,各学位点数据填报工作的截止日期为9月5日。

开展2016年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参评工作

1.参评学科:2016年评估的学科点为2010年获得授权的医学等9个学科门类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我校参评学科共2个,分别是药学(1007)、护理学(1011)。

2.参评工作填报内容

《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自评表》

《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

(3) 所填《自评表》和《基本状态数据表》经学校审核后上传“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系统”(http://58.213.129.229:81/xkdpg/)

3.工作时间安排

(1) 5月 参评学科点认真做好2016年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自评工作, 5月9-20日配合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做好硕士生满意度调查。(相关通知将单独发至学院)

(2)6月20日前 参评学科点完成自评工作。参评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须填制《自评表》和《基本状态数据表》,并将纸质版打印一式三份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7月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评学科提交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并反馈意见。

(4) 8月 学科点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并召开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确定自评意见(含自评等级)

9月初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确定学校意见(含自评等级)

(6)9月8日前,将《自评表》及《基本状态数据表》上传“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系统”,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报送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9月中旬 数据公示

10月中下旬 网上材料评审

(9) 11月 现场考察(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请各学位点高度重视并认真细致的做好数据填报工作,各参评单位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如有疑问,联系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公室,电话:025-85811062。

附件:1.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自评表自评表.doc

      2.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基本状态数据表.doc

      3.苏教评院函〔2016〕5号文件苏教评院函(2016)5号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6年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工作的通知.doc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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