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3月(第一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15 浏览次数: 2404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20233月(第一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已更新于研究生管理系统,请各位研究生自行查阅。

    评审专家对学位论文的总体评价均是“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直接答辩”的,收到评阅书后,研究生应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修改完善,经导师审核同意,进行答辩。

    评审专家对学位论文有一份“不同意答辩”或“修改后重新送审”意见的,如研究生本人及导师认为盲审意见确实存在学术观点分歧,可提出申诉申请需申诉的研究生请下载《盲审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表格下载),按要求填写内容,签字盖章后于21712: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仙林校区行政楼209室)。研究生院将根据申诉论文学科分布情况,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存异申诉论文重新评阅。

     如有两份及以上“不同意答辩”和或“修改后重新送审”意见的,不可提出申诉。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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