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为强化创新训练过程监督与质量把控,规范项目结题管理,现就2026届拟毕业研究生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与基本要求
(一)结题对象
2026届拟毕业的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学位),且项目未超期、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核心要求
1.过程合规:项目须按申报书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导师全程指导;
2.成果标注:发表论文、专著等成果须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者不得作为结题材料;
3.经费规范:经费使用需符合预算,2023级及之前项目经费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4级项目经费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逾期作废。
二、结题材料提交与审核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2026年5月20日前)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一式一份,正反打印装订,需导师签字确认研究真实性;
2.支撑材料:包括研究成果(论文、专利、实践报告等)、经费使用明细、中期检查记录(如有),装订成册。
(二)二级培养单位验收(2026年5月30日前)
1.组织验收:各单位须成立专家组(不少于3名相关领域专家),通过现场汇报、材料审核等方式验收,重点核查:
(1)研究内容是否完成申报书目标;
(2)成果是否标注规范、无学术不端;
(3)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2.报送:二级培养单位将验收通过的《结题报告书》(盖章)、结题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
3.档案管理:《结题报告书》、验收材料(含专家意见)存入学生科研档案袋。
(三)研究生院复核与盖章(2026年6月5日前)
研究生院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重点核查标注规范、导师签字、单位盖章),合格后加盖公章,返回各单位存档。
三、过程监督与质量把控强化措施
1.导师责任追溯:导师须对项目全程指导,若项目因指导缺位导致结题不合格,将纳入导师年度考核负面清单;
2.动态抽查机制:省教育厅、学校将随机抽取结题材料或召开汇报交流会,对抽查不合格项目,追回资助经费并取消二级单位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3.延期与终止规定: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结题者,须于2026年6月5日前提交延期申请给培养单位(最长延期6个月);对存在学术不端、无故超期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予以终止并追回经费。
四、其他事项
1.结题证明以结题报告最后盖章结论为准。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结题工作规范有序,切实提升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
附件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2:XX年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名单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