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1〕272号)《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工作执行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就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下简称“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我校中医专业学位的工作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第七批继承工作继承人;
(二)已获得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三)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四)已获得第七批继承工作出师证书。申请学位时需受聘担任主治医师满5年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视为临床能力已达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规定的中医临床水平)。
二、报名流程
报名分为预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环节。
(一)预报名
符合要求的继承人请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按以下序号顺序整理,并打包为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单位+第七批师承申请博士学位”。材料如下:
1.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单位推荐表(附件1);
2.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2);
3.身份证正反面;
4.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医师资格证书;
7.第七批继承工作出师证书;
8.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受聘担任主治医师年限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证明或聘书;
9.近5年有代表性论文论著,限提供3篇。
(二)现场审核
纸质材料复印件按上述材料顺序整理装订,原件带至现场审核,时间请以邮件回复为准。
三、报名专业
继承人选报专业时,应综合考虑本人和师承老师从事专业。我校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可接收专业见附件3。
四、其他事项
2026年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医古文水平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
联系人: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11062
邮箱:nzyxwb@njucm.edu.cn
附件1-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单位推荐表.docx
附件2-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