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全体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
依据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是否通过医师资格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是判断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否取得毕业资格的重要依据。为做好我校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和分流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填报
(一)填报时间和对象
1.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月25日。
2.填报对象
(1)在读的2022-2024级全日制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在读的2020-2024年进入博士阶段的中医九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填报要求
1.研究生登录系统,选择个人管理->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录入->是否已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填写成绩、资格证书编号、上传证书照片->提交。
2.如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未通过的,须按实际情况选择未参加考试或选择技能考试/笔试成绩未通过后,点击保存即可;待后续通过考试后补充信息。
3.如已通过考试、暂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者,填写成绩后点击保存即可,待取得证书后补充信息。
重要提示:毕业前未提交执医成绩和证书信息者,将无法在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三)培养单位审核
1.各培养单位登录研究生服务系统,选择培养->培养环节管理->医师资格考试录入审核,查看学生填写情况。
2.选择审核状态“未审核(已提交)”,点击每个研究生数据后的“审核”按钮,进入审核,审核无误后点击“审核通过”。
3.如需修改,可点击“驳回”,要求研究生修改后再次提交。
4.“审核状态”选择“全部”,各培养单位可及时了解本单位整体填报进度,对未按时填报的学生进行提醒和督促。
二、学业分流工作
1.分流对象
未通过医师资格考试的2022-2024级全日制在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工作流程
(1)1月30日前,各培养单位梳理未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学生名单,逐一告知分流政策并开展谈话指导。
(2)1月31日前,汇总分流情况并填写《中医专硕学业分流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送至nzypy@njucm.edu.cn)。
3.分流类型
(1)申请延长学习时间
根据培养方案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申请延长学习时间1年。
办理方式:按学籍异动中“延期毕业”程序办理,具体流程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相关栏目。
(2)转学术型培养
第二学年内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者,可自愿申请转入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但应按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
办理方式:按学籍异动中“转学位类型”程序办理,具体流程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相关栏目。
(3)学籍清退
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研究生,学校将予以清退学籍处理。各培养单位应提前一年对该类学生进行学业预警,提醒研究生本人按期完成各环节培养要求。
4.各年级分流指引
(1)2022级中医专硕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未达毕业要求者:①学业预警; ②“转学术型”:根据研究生个人意愿由本人提交申请,经导师、培养单位相关会议同意后报学校审批。
(2)2023级中医专硕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者:可选择①申请“延长学习时间”(须2026年6月30日前办理); ②申请“转学术型”,流程同上。
(3)2024级中医专硕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者:可申请“转学术型”培养。
三、其他事项
1.本项工作关系到研究生毕业与学业发展,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做好摸底、谈话和信息上报等工作,确保研究生了解相关政策,选择合适的培养方式。
2.港澳台中医专硕2020级开始实习同质化管理,按照以上分流办法中对应年级的分流办法执行。
3.培养办联系电话:025-85811109。地址:敬业楼208室。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