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批次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于2025年12月26日后至所在二级培养单位领取,请同学们关注所在培养单位通知的领取时间地点或联系培养单位具体负责老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养单位领取流程
培养单位具体负责老师可于2025年12月26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领取毕业证书、学位办领取学位证书,若非特殊情况,请不要代领。如必须请他人代领,请按如下手续办理:
1、填写委托书(见附件1、2),且有委托人(负责老师)亲笔签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纸质委托书各一式一份;
2、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3、领取人核对后签字;
4、毕业证书领取时需同时提交毕业生学籍卡。
二、学生领取流程
1、学生需将毕业论文上传到图书馆系统后,凭借论文上传回执单至培养单位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培养单位进研究生管理系统审核“终版论文及摘要”上传是否无误,审核通过后,领取人核对签字,培养单位签发册自行存档;
2、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在职专业学位博士、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除领取学位证书外,还会领取到学位授予决定一份,请将学位授予决定以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交至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存档;全日制学生的两份学位授予决定一份放人事档案袋,一份放科技档案袋;
3、少民骨干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移交就业办;
4、留学生证书请至国教院领取。
三、注意事项
1、证书领取后请仔细核对证书信息是否准确,盖章是否齐全;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位授予决定是非常重要的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非特殊情况,请不要委托他人代领。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学位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