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南中医大研字〔2022〕25号)文件精神,由研究生本人自愿申报,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审核、初评、推荐、公示,现将2025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名单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联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5-85811355,邮箱:ygbglb205@njucm.edu.cn。
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