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南中医大研字〔2022〕25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境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具体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在读研究生。
二、评选流程及要求
1.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组织申请、评审等工作,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要求组织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2.各单位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南中医大研字〔2022〕25号)(附件1)文件规定,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充分考虑到申请人在学习、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在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3.根据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情况,各单位初步确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填写本单位全体硕博士研究生名册(附件2)和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3),名额分配经确认后,一并在各单位官方网站同步公布;
4.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报送。申请材料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相关成果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培养单位自行留存);
5.各单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上一学年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和等级最终予以公示;
6.评审工作须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材料报送
1.请各培养单位于2025年11月17日10:00前将全体硕博士研究生名册(附件2),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3),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原始文件电子版及盖章签字扫描版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敬业楼205)邮箱:ygbglb205@njucm.edu.cn;
2.请各培养单位于2025年11月28日10:00前将2025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附件5)、2025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登记表(附件6)的原始文件电子版及盖章签字扫描版发送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敬业楼205)邮箱:ygbglb205@njucm.edu.cn。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南中医大研字〔2022〕25号).pdf
附件2:2025年度XXX培养单位全体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名册.xlsx
附件3:2025年度XXX培养单位2022级、2023级、2024级、202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5:2025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xlsx
附件6:2025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登记表.pdf
附件7:《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申请奖、助学金科研成果认定办法(2025年修订)》.pdf
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