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优秀大学生参加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0浏览次数:61

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历年来“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推荐参选2025年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展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范围(以下条件需满足其一)

1. 2024年度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获得者;

2. 2024年12月至今取得突出成绩的在校研究生(推荐人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1)思想引领:在理论学习、主题教育、党团建设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学术科研:在专业学习、科研创新、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3)创新创业:在创新创业实践、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表现优异;

4)社会实践: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5)文体艺术:在文化艺术、体育竞技等领域获得省级以上荣誉;

6)其他类:在其他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和影响力。

二)推荐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 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 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 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二、推荐程序

1. 培养单位推荐(4月10日-4月17日):请各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积极申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初选,有本科生的校内培养单位,统一由学院进行评审报送至学工处;无本科生的校内培养单位及校外培养单位报送至党委研工部(每家培养单位至多推1名研究生)。

2. 材料报送(4月18日14:00前):《2025年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1);《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人选事迹材料》(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按类别整理)。

3. 学校评审:学工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1名推荐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三、材料要求

无本科生的校内培养单位及校外培养单位于4月18日14:00前将《2025年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1);《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人选事迹材料》(附件2)的原始表格、盖章版本扫描件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管理办公室,邮箱ygbglb205@njucm.edu.cn,纸质材料交送至行政楼205。

四、工作要求

1. 严格审核把关:各培养单位要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成果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所有证明材料需核对原件确认,实行“谁推荐、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2. 突出特色亮点:事迹材料要聚焦中医药特色,重点展现候选人在经典传承、科研创新、文化传播等方面的突出贡献,通过具体案例、数据等真实反映其示范引领作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3. 严守时间节点:各培养单位须于2025年4月18日14:00前完成材料报送,电子版按要求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附件1:2025年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docx

附件2: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模板).docx

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研工部
2025年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