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届全日制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31浏览次数:14

各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为了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进一步规范2025届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考核工作,根据培养方案要求,结合本届研究生临床轮训的实际情况,开展毕业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拟于2025年度毕业的以下类型研究生:全日制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含九年制中医专业学位学生),以及中医专业学位留学研究生。

二、考点安排

考点原则上为研究生参加本专科临床实践的医院,且为我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资格

基本资格:完成本专业临床轮训,轮训过程完整,考核资料齐全,出科考核成绩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加毕业考核:

① 本专业临床轮训期间累计旷实习达50学时(按6学时/天计算),或因病、事假累计缺实习达本专业临床轮训总时间三分之一者;

② 本专业临床轮训出科考核不合格者;

③ 相关专业临床能力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2.报名材料

①《研究生临床轮训考核表》

含专业临床轮训工作记录及本专业临床轮训考核、医院鉴定资料;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完整;本专业阶段导师安排转外院进修学习达一个月以上的研究生,须提交相关单位出具的鉴定证明。

②本专业病例报告

本专业科室临床病例报告要求5份,门诊或住院病例不限,统一按规定格式书写(详见附件2《病例报告书写格式》),A4纸打印,要求病例资料真实、讨论贴近临床实际,具有个人观点或体会,能合理引用文献资料,体现科研思维和学术文章撰写能力(详见附件3《病例报告撰写要点》),每份需经导师审核签字。留学生不作此项要求。

3.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5年4月8日中午12:00前,研究生至本人所在培养单位(考点)负责部门办公室报名;如所在培养单位非考点的,联系培养单位确认最终考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②各考点审核研究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填写《2025届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考核报名情况初审汇总表》(附件4,由考点医院签字盖章)。审核结束后,将初审汇总表与病例报告,在4月9日中午12:00前提交或邮寄至江苏省中医院教育教学处(南院行政楼606室,吴老师收)

4.特别提醒

①本专业临床轮训考核表为重点审核内容,缺本专业临床轮训工作记录(含考勤记录,门诊、病区诊疗工作记录),缺出科考核成绩、科室鉴定意见、导师鉴定意见(请填写详细,勿出现“同意科室意见”、“情况属实”、“表现优秀”等过简导师评语),仿冒鉴定意见及签名等情况的一律作无效材料处理。

②毕业考核一年仅组织一次,请符合条件且拟于2025年年底前毕业的相关类型研究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凡未在截止日期前报名者视为放弃,一律不安排补考,顺延至下一届参加考核。

四、考核内容

1.专业水平综合考试:由学位点依托单位第一临床医学院统一组织。主要考核研究生综合运用本专业知识、技能处理临床常见病及部分疑难病证的临床能力,考试形式为笔试。按试卷评分标准评定成绩。本部分占总成绩的25%。(留学生仅参加此项考试,本项成绩即为总成绩)

2.诊疗技术操作考核:由各考点医院组织。选取本专科1个诊疗技术操作项目,现场考核研究生的操作能力(规范性、准确性和熟练程度)以及对该项操作技术的适应症、禁忌症、注意事项等的掌握情况。依据《临床诊疗技术操作考核评分表》(附件5)评定成绩。本部分占总成绩的20%。

3.临床教学能力考核:由各考点医院组织。根据研究生在本专业科室轮训期间对本、专科实习生进行实习带教及组织专科辅导的能力,依据《临床带教能力考核评分表》(附件6)评定成绩。本部分占总成绩的5%。

4.病例报告评审:由学位点依托单位第一临床医学院统一组织。按照病例报告的撰写要求选择本专业方向对应临床专科病例,完成病例报告,依据《病例报告评分表》(附件7)评定成绩。本部分占总成绩的50%。

五、考核流程与要求

事项

时间

地点

要求

报名

4月8日中午12:00前

各考点负责部门

考生准备材料,考点严格审核。

专业水平综合考试(笔试)

 

4月17日

(9:00-10:30)  

 

江苏省中医院

南院体检中心

6楼学术报告厅

所有考生参加,由第一临床医学院统一组织。

诊疗技术操作考核、

临床教学能力考核

4月14日-4月23日

各考点相关临床科室

1.根据考点安排,向本专业科室考核负责人报到,了解时间安排和考核要求,科室考核组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现场考核。

2.此两项成绩和中期考核成绩电子档报送至省中吴老师,纸质版自行存档。

病例报告评审

4月25日前

-

由第一临床医学院组织相关专家按照《病例报告评分表》标准进行评审并评定成绩。

成绩汇总

4月25日

培养办

第一临床医学院将成绩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对各单位进行考核结果反馈。

 

六、组织管理

    1. 各培养单位务必将本实施方案及时通知相关临床科室和相关研究生,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督促、指导相关临床科室按期、保质落实各项工作,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

2. 各考点医院及相关临床科室应成立考核组,考核组组长由科室主任或分管教学科主任担任,成员由组长指定,原则上要求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如考核组成员有考生导师参加的,应主动回避);考核组成员名单应报教育处或科教处(科)备案。科教学秘书协助组长组织实施各项考核工作。

3. 各考核组根据本方案的总体安排,指定专人提前确定临床诊疗技术操作考核项目,拟订相关考核规程、评分标准,并严格做好考核内容的保密工作,确定考核的具体时间并通知在科考核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核。

4.考核结束后,各考点医院将诊疗技术操作考核、临床教学能力考核,以及中期考核三部分成绩填入成绩评分表(附件8)后,4月23日前汇至第一临床医学院吴老师(盖章的pdf扫描件、Excel版)。

5. 第一临床医学院填写所有综合笔试、病历报告成绩后,4月25日前将成绩汇总表最终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6. 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应做好考核所有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以备抽查。同时,将《研究生临床轮训考核表》加盖公章后返还给研究生本人,存入研究生科技档案。

七、考核结果

    本专业临床能力考核(毕业考核)是对研究生临床能力的综合检测,是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轮训实施细则》规定,考核达标成绩为80分(中期考核占40%,毕业考核占60%),考核成绩达标者方准予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2025年毕业考核附件包.rar

        研究生院

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