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0浏览次数:3238

分委会、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导师、研究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51),现开展2025年度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1.创新计划分为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和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资助形式分为校助项目和院助项目。原则上学术型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实践创新计划

2.校助项目由学校资助,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设立10项,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6万元,其中学校资助3万元,导师资助3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3万元,其中学校资助1.5万元,导师资助1.5万元。各分委会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2,研究生院组织评审

一般项目:各分委会根据名额分配等额推荐立项。自然科学类每项1.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8万元。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3.院助项目由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立项数、完成资助,专款专项,核拨到位,申报材料由所在分委会汇总。各培养单位推荐时须确定资助经费项目代码(代码必须唯一),资助标准可参考校助项目执行。

     4.校助项目与院助项目,均由省教育厅立项。

5.近三年有本项目未结题记录的指导老师,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二、申报对象

1.2025年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对象为2023、2024级全日制境内硕士、博士研究生;  

2.申报者课程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

     3.已承担过本项目的研究生不再重复立项。

三、申报推荐与项目管理

1.校助重点项目由各培养单位组织申报并报送分委会分委会按博士、硕士推荐分别排序研究生院组织评审推荐

2.各培养单位及分委会应认真做好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意识形态、学术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择优推荐。

3.所有推荐项目,将于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4.重点项目实施目标任务考核管理,项目承担者需完成以下任务之一方可结项:

1)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IF≥6),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南京中医药大学;

2)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学术论文,被“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类项目”或“重点期刊项目”收录,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南京中医药大学;

3)以主要完成人身份实现研究成果转化,取得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到账经费不少于20万元),主要完成人单位为南京中医药大学。

4)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承担者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被CSSCI或相当级别期刊收录),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南京中医药大学。

5.项目承担者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无法按期结题的;结题验收不合格的。

6.项目承担者的导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予以全程指导,通过项目实施对项目承担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与实践训练。

7.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 ”。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向本单位申请结题。

8.研究生在毕业前需完成项目结题。结题材料于学生科技档案存档。

9.所有经江苏省教育厅立项的创新计划项目,将作为学校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培育项目。

四、申报材料提交

1.校助重点项目:《申报书》PDF文件无需盖章)、纸质版1份需装订,《汇总表》Excel文档及盖章PDF文件,3月317:00截止;

校助一般项目:《申报书》PDF文件无需盖章)、《汇总表》Excel文档及盖章PDF文件,3月717:00截止;

院助项目:《申报书》PDF文件无需盖章)、《汇总表》Excel文档及盖章PDF文件,3月717:00截止。

财务拨款证明(报教育厅):2024年各培养单位院助项目资助拨款证明(需有项目清单、单位财务部门盖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未提交经费拨付证明材料的单位,2025年度申报的创新计划不予立项。3月717:00截止。

2.申报书命名为: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例如“科研CX10315南京中医药大学1005中医学-学博***”“实践CX10315南京中医药大学1057中医-专博***”

3.所有项目材料由各分委会扎口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箱nzyxwb@njucm.edu.cn,邮件名称:分委会名称+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不接受学生个人发送邮件申请逾期未报将视为放弃。



附件1:苏学位办函〔2025〕1号.doc

附件2:校助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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