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12月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6浏览次数:1311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202412月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存在异议的研究生,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研究生院根据申诉论文学科专业情况,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存异申诉论文进行复审

经专家评阅,结果见附件。本次复审意见为“修改后直接答辩”的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专家盲审意见及复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可以申请答辩;本次复审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需按盲审专家意见在导师指导下逐一修改完善。

本次复审意见为“修改后直接答辩”的专家复审评阅书将陆续发送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本次复审意见为“不同意答辩”代表专家同意盲审专家意见,无复审评阅书。

2024年12月批次学位论文盲审意见存异申诉评审结果.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4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