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31浏览次数:3929

各培养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精神,现就我校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评审方式

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博士组和硕士组分别开展评审工作,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研工部将根据各培养单位评审实际情况进行名额调整。

(一)博士组

各培养单位按照学校分配名额推荐博士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专家评审,实行差额答辩。

(二)硕士组

各培养单位根据学校分配的硕士国家奖学金名额,由本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公开答辩,培养单位等额推荐。

二、工作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第一轮)已确定院级推荐学生名单,第一轮评选结果有效,无需替换。(第一轮推选出的博士研究生如需更新成果,请联系本单位)。

2.各培养单位根据追加的名额,尽快启动评审工作。评审对象、评审条件、评审程序等参照《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严谨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请于11月5日中午12:00前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评审材料,报送材料要求不变。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pdf


党委研工部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