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7浏览次数:2517

各分委员会: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试点开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4〕22号)、《江苏省科协关于推荐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人选的通知》(苏科协发〔2024〕153号)精神,我校可遴选推荐2024年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中国科协依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以下简称省级科协)和高校科协推荐一批具有学术潜力、创新能力的在读博士生入选本计划,依托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进行托举培养,通过组织吸纳、安排学术兼职、支持学术论文发表、提供学术交流平台、资助开展出国(境)访学等方式,促进博士生能力提升。托举期不超过2年,相关管理办法见(附件4)。

二、支持对象和遴选条件

专项计划支持对象为学籍关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全日制高年级(二年级及以上)在读博士研究生,遴选条件包括: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按申请年8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

(四)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博士所学专业属于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等学科门类,且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工作;

(五)立足国家需求、产业趋势、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

(六)同等条件下,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优先推荐;

(七)同等条件下,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

请各分委会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根据通知要求和遴选条件,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组织推荐申报,并对填报信息进行核查(申报人提供附件支撑材料电子版供分委会核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遴选。

四、申报方式

每位申报人登录支持系统并进行账号注册:http://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选择“申报人”角色,在线填写《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附件2)并上传附件材料(每填完一个模块信息后,点击“暂存数据”,当到“在线提交”模块后点击“预览PDF材料”,下载保存即可,请勿点击“下一步”)。学校遴选出最终申报人员后,将通知入选人员在系统中继续填写,学校将通过分委会提供“推荐渠道”及“推荐码”。最终填报时需选择1-3个全国学会作为意向托举单位。

五、材料报送

1、《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附件2)系统下载PDF电子版、纸质签字版份,命名:推荐表-姓名-分委会;

2、《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汇总表》(附件3)Excel、PDF盖章版各一份,命名:汇总表-分委会。


以上材料请务必于9月30日15:00前,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汇总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zyxwb@njucm.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doc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4-关于印发《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