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对2024年9月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存在异议的研究生,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研究生院根据申诉论文学科专业情况,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存异申诉论文进行复审。
经专家组评阅,结果见附件。本次复审意见为“修改后直接答辩”的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专家盲审意见及复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可以申请答辩;本次复审意见为“不同意答辩”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需按盲审专家意见在导师指导下逐一修改完善。
本次复审意见为“修改后直接答辩”的专家复审评阅书将在8月24日陆续发送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本次复审意见为“不同意答辩”代表专家同意盲审专家意见,无复审评阅书。
附件:2024年9月批次学位论文盲审意见存异申诉评审结果.pdf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