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二级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
为做好2024年9月(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答辩申请及资格审核
1、“答辩申请及审核”。学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学生答辩申请”,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秘书审核。
2、“答辩”。 各二级培养单位自主安排答辩事宜。
3、“答辩结果录入及审核”。学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后在系统中完成“答辩结果录入”,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秘书审核。【答辩材料包见附件】
二、学位申请及资格审核
1、“学位授予数据录入及审核”。学生在系统里录入学业信息,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在系统审核确认,尤其专业、学位类型等易错字段信息要确认无误。此部分数据将作为上报教育部学位平台论证学位证书使用,上报后数据无法修正,请学生务必认真准确核对,二级培养单位仔细复核。
2、“科研成果上传及审核”。学生提交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科研成果附件(①中文或英文见刊文章全文;或②英文文章录用通知+定稿论文;③其他附件如杂志社证明等),用于学位申请的小论文附件需为导师签字扫描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可附在学位申请书正文最后,各二级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交由分委会审核。分委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在系统线上审核,未成功提交科研成果附件者将无法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上会。
【学生端操作:①“科研管理”-“发表论文登记”-需登记上传完整并保存;②“毕业与学位”-“学生学位申请”中勾选用于学位申请的小论文;③提交】
3、“学位申请书正文及盖章页”。院系审核通过答辩申请后,学生从“答辩申请”界面导出学位申请书正文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决定(暨学位申请书盖章页),相关字段信息系统可直接抓取,分别打印,均一式两份,正文需胶装,补全内容及完善签字后交至培养单位。
4、“科技档案审核”。学生在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领取科技档案袋,并按照答辩材料包中研究生科技档案卷内目录要求,整理相关材料、装袋、卷内目录粘贴于封面,在责任人处签字,各二级培养单位审核。【答辩材料包见附件】
5、“论文归档”。 学生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4份:科技档案袋1份(培养单位归档于校档案馆),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3份(培养单位分别寄送至国家图书馆、中国知网、中信所或中社科,邮费由培养单位承担)。
学位论文电子版在校图书馆管理系统中提交,提交要求及时间安排见后续通知。
三、培养单位及学位评定分委会工作安排
1、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安排,自行安排本单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审核等工作。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于2024年9月2日前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分委会会议决议(见附件1,盖章纸质版+word电子版)、授予学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纸质版+excel电子版)及学位授予决定暨学位申请书盖章页(参考样式见附件3,学生由系统导出单独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分委会盖章齐全报送)。
3、学位申请书正文(系统导出)一式两份,由培养单位审核自行留存(如分委会通知需交正文纸质版用于审核,则以分委会通知为准)。最终由培养单位负责装袋,一份装科技档案袋,一份待就业办通知装人事档案袋(港澳台及留学生无人事档案),正文无需交至学位办。
四、其他事项
未拍摄学位证照片的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务必于2024年9月1日前,提交电子版证件照片(照片应为jpg格式,大小为10-40KB,分辨率为480*640,详细要求见附件4)至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照片命名: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各培养单位收齐后发送至学位办邮箱(nzyxwb@njucm.edu.cn),无照片者无法进行学位数据报送。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XX分委员会关于授予XXXX年X月批次博士、硕士学位的决议.docx
附件2:XXXX年X月批次XX分委会授予研究生学位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关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决定(暨学位申请书盖章页).pdf
附件4: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pdf
研究生院
202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