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9月(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2浏览次数:3334

各相关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现开展20249月(第二批次)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工作。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应于7月11日前,完成原始资料复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原始资料检查流程

1.研究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原始资料审核”申请,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下载本人《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具体时间由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自行安排及通知。

2. 导师对学位论文相关的原始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严格审核把关,并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系统生成)签字确认。原始资料副本需妥善留存,直至国务院学位办及江苏省学位办完成本批次论文抽检工作。

3.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组织原始资料复查,并于《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系统生成)盖章确认,填报《原始资料审查结果汇总表》(管理端口下载)。

4. 研究生自行保存《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归科技档案存档。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应于7月11日前,发送《原始资料审查结果汇总表》盖章扫描件至学位办邮箱nzyxwb@njucm.edu.cn

5. 研究生院预计于7月12日公布本次原始资料抽检名单,预计于716日前组织专家完成抽检工作,并对抽检结果进行通报。

二、抽检结果的评定与应用

经专家组抽检评定,对于原始资料规范完整,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结果评定为“合格”;对于原始资料不规范,但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结果评定为“基本合格”,对于原始资料存在较多问题,学术不端情节严重的学位论文,结果评定为“不合格”。原始资料抽检评定为“不合格”者,将不得申请本批次学位论文答辩。

原始资料抽检结果,同时应用于培养单位及导师的相关的考核评价及指标分配等工作中。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核查结果评定为“不合格”,并严肃追究相关方的学术不端责任

    1)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

    2)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