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年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5浏览次数:2957

培养单位:

为树立优秀研究生模范典型,引领激励全校研究生潜心科研、勇攀高峰、追求卓越,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境内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具体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二、评选时间

202465—17

、评选条件

(一)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积极参加学校和各培养单位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表现优异

)学习刻苦、态度端正,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成绩优秀,获得过等学业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一)推荐阶段(65—611日)

各培养单位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评审小组,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评审细则。要通过多种途径在全体毕业生中广泛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报名。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综合表现、申报材料等情况进行评审,确定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推荐人选,并面向本单位全体研究生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分配的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名额进行等额推荐,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报送材料包括:

1.202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推荐报名表(见附件2);

2.202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联系电话:85811355,邮箱:ygbglb205@njucm.edu.cn

(二)审核阶段(612—617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五、表彰

公示无异议后,授予获奖学生“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荣誉称号。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培养单位纪律处分且未撤销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学习时间超过规定修业年限者。

(二)已被评选为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称号:

1.毕业离校前有违法违纪行为;

2.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其他评选未尽事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202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推荐报名表.docx

附件3:202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推荐汇总表.xls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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